百战百胜

百战百胜 楼主 1月前

客服在线咨询微信 chuh28288  Q 2775332547电信诈骗维权的根本方法是报警啊,这是大家的统一答案,这本身没问题。但是那么多诈骗案件,全靠警察,那么警察忙不过来啊。警察立案并去抓的电信诈骗案件很少。新闻媒体上报道了很多公安机关破获的电信诈骗案件,但媒体并没有报道,有多少诈骗案件没有立案,所以这个占比无法估计。

笔者这么多年维权经验的总结,最根本的维权方法或唯一的维权方法,那就是根据资金流向去追。这个方法说出来简单,大家也都明白,觉得我说的是废话,但实践中,很多人就不知道这一点,很多人被骗以后,资金流向哪里都不知道,都需要我们律师帮他解释或指导。因为都会有伪装的,资金表面看是进了手机上的某APP,也就是受害者被骗的某游戏或某投资理财软件或某炒股软件,但实际上并不是。手机玩的这个APP,只是一个数字游戏而已,也就是说是假的,资金根本没有进入此APP,查银行流水之后才知道资金的真实流向哪里。

维权的第一步,就是查明资金的真实流向。根据笔者的经验,资金流向无非有这么几种选择,第一个选择是第三方支付公司,现在骗子已经很少通过此方法了,因为央行出了相关文件,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禁止为他们提供资金通道,所以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很少有在做这个了。第二个选择就是皮包公司,其实,很多骗子在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时候,也是通过一些皮包公司来做通道的,钱也是进了皮包公司,也就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一些特约商户,那么现在为什么被骗的钱直接进了皮包公司呢?或者说之前骗子为什么选择第三方支付公司,而不是直接进入皮包公司?这是为了加大资金流向的查找难度,很多人无法通过层层流转的方式查找到最终的资金去向。第三个选择是个人账户,也就是说资金直接进入了某些个人账户。也就是说,从银行流水上看,资金直接进了某人的账户,知道此人的名字和账号。

有些人会说,资金流向了皮包公司或个人账户,这些都是买来的,实际的所有人并没有参与诈骗,所以,这类案件报警之后,警察可以直接找到此人或此公司的法人,但他们都不承认参与诈骗。这种情况下,警察也没法把他们怎么样。是的,这种情况下,警察并不能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,但通过民事手段不能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吗?

笔者认为,这些皮包公司或个人账户,在黑市上是被买卖的,也就是说,出卖公司八件套或个人银行账户四件套的,都是获得了一定的民事利益的。不然,他们不会提供。正因为如此,这些人从严格意义上讲,是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的,可以追究他们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。只是警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,为了避免打击面过宽,所以才不追究这些提供银行账户的个人。但这些人,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而言,他们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,因为他们属于共同侵权。有些人可能会说自己的身份证被盗了,被骗子利用了,这种情况下,确实无法追究此人的责任。但问题是,现在出卖八件套或四件套,银行卡、身份证、U盾和手机号,这四件东西能够同时出卖,而且现在银行办卡需要本人亲自去,怎么可能同时丢了以上四个东西呢?而且,这些出卖方对买方(也就是骗子),也应该是知道一些情况的,不是一无所知,通过这个渠道,其实是可以追查到真正的骗子的。但是警察无法继续追了。只能靠受害者本人通过追究银行账户的开卡人的民事责任的方式,来逼迫骗子退还本金。另外,骗子也担心这些个人黑吃黑,即开卡人将骗子骗的款项转移或占为己有,骗子不好容易骗来的款项,如果这些开卡人占有了,那不白骗了。所以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,这些骗子也能够联系上或控制的了这些开卡人。不管怎么说,骗子和这些个人账户是能够联系上的。只是他们拒不承认而已。所以有时候,认定他们为共同犯罪也是没问题的。

开卡人如果觉得自己可能承担民事责任,那么其也会害怕,也会积极的协助受害者去追赃。只有通过此种方式,才能够追回自己被骗的款项。简而言之,只要我们受害者能够让持卡人或骗子感到害怕,那么是可以追回被骗的款项的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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